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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珠宝约会吧 » 精英生活 » 安徽某高一男生奸杀抛尸10岁女孩 被判无期
linsujie - 2010/3/27 22:04:00
一个才读高一的17岁男生却对小学四年级的女生实施了强奸、杀人。近日,安庆市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占某无期徒刑。据了解,一审判决无期徒刑也是未成年人犯罪的最高刑罚。

  2009年9月11日,桐城市民营经济开发区望城村发生了一起强奸杀人案。一名17岁的高一男生将一名小学四年级的女生喊回家一起看电视,将其奸淫后,为怕事情败露遂将女生杀死并抛尸一公里之外的大塘中。9月12日,该犯罪嫌疑人被桐城警方抓获归案。
  据了解,受害人名叫占某某,今年10岁,系桐城市民营经济开发区某小学四年级学生。2009年9月11日下午4时许,其放学回家后脱下外套便外出玩耍。当天晚上7时许,其父占某某发现女儿未归家后报警,辖区警方查找一直未果。9月12日,办案人员根据线索进行现场勘查,逐户摸排。经过细致工作,专案组民警发现17岁的高一年级男生占某嫌疑很大,于是依法将其传唤。
  经审讯,占某交待了自己杀害占某某的作案经过。原来,2009年9月11日下午,占某从学校回到家中,两次见到占某某为找小伙伴从自家门口经过,便产生了强奸念头。他将占某某叫到家中,乘一起看电视的时候将其强奸。由于害怕事情败露,占某就将占某某掐死,并焚烧其衣物。事后还将尸体用编织袋装好,乘夜间抛到约一公里外的小丁庄大塘中。根据犯罪嫌疑人供述,民警将受害人占某某的尸体找到。
  据了解,占某父母均在外打工。该案由桐城市人民检察院报送安庆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安庆市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占某无期徒刑。
money15 - 2010/3/28 9:31:00
天啊,这么小 的孩子都这样,现在真是。。。
宝宝姗淇 - 2010/3/28 17:15:00
都是小孩子,对小孩的安全教育不能放松啊!
yqlyll - 2010/3/28 21:41:00
天啊,才17岁,就能做出这样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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