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出国旅游本该是件愉快的事情,两人花了12000元的团费,却遭遇临时改行程、无车接送、车祸、受威胁……想高兴也难,沈阳的周先生和女朋友近期的泰国之旅却成了他们此生难忘的“囧途”。
旅游行程被不断改变
前日,沈阳的周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96006”,讲述了自己在7月11日至16日泰国之旅的各种心塞遭遇。
带着女朋友来次浪漫的出国之旅是周先生计划已久的事,于是“追求游玩的品质,忽略旅行费用”成了周先生的初衷。经过再三挑选,在太原街附近的一家旅行社,周先生和女朋友两人报了“巅峰泰国之旅”(泰国/普吉岛/国际五星/SPA/6日五星/半自助游),每人团费6000元。两人花费12000元,周先生满心欢喜“觉得怎么也能比三四千的团玩得好。”
周先生回忆起在泰国几天来遭遇仍心有余悸,“我报的是‘巅峰之旅’,结果这一趟回来好悬没把我整‘疯癫’了!”
“出国前,旅行社跟我们签了详细行程单,都订得不错。到了泰国就全变了,我已经按照我原有的行程单准备了,结果旅行社总打破我定好的行程!”
到达泰国普吉岛第一天,周先生和女朋友下了飞机后,国内导游告诉他们会有当地导游来接他们去酒店,两人的“巅峰”之旅正式开始,“地接导游让我们等了半个多点才来接,行程单原本写的是叫‘阿灿’,后来换成‘阿勇’。”
周先生介绍,“第二天的行程原本是乘坐‘海盗船’前往洛克岛,导游告诉我俩船坏了。不能按照原计划进行了,只能自由行,我说自由行也可以,给我们安排车就行,结果车也安排不了。”随后,周先生用电话联系了沈阳旅行社相关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周先生可以打车,回国后报销车费。
由于第一晚所住酒店距离市区有些远,打车也成了难题,“地接导游告诉我,如果带了驾照,可以租辆摩托车自由行。”于是,周先生在附近租车行用护照抵押,租了一辆摩托车。
驾驶着摩托车在陌生国家的马路上,周先生小心又小心,却还是发生了意外,“一辆轿车和我们撞一块了,对方全责,我的腿当时就划破了……”
看自己伤势不重,周先生便没追究肇事司机,“行程有旅行险,但我能去看病吗?去了的话,第二天就耽误了,我也不想让女朋友扫兴。”腿上淤青未退,周先生次日依旧继续旅行。
行程第三天,行程单上的“搭乘快艇大小PP岛+帝王岛+
黄金燕窝洞+茉莉情人沙滩一日游”又被更改,“又改成洛克岛了!”周先生回忆。
第四天该去免税店的行程再次被更改成“大小PP岛”,这一天的遭遇,更让周先生对此行泰国游寒心,“原本沈阳旅行社介绍的地接导游说有事,不能陪同,就让他们的司机开车送我和女朋友去,司机把我们‘甩包’给另一个地接团的导游。”
坐船刚到岛上,一下船却遭到导游的威胁,“下船这人就跟我要800块钱。还说要是不给就不带我们去别的景点,就不带我们回去。”
周先生一生气告诉对方,如果对方不带他和女朋友,就坐其他船只走,并且要到当地大使馆去反映当地无良导游劣行。“我这么一说,他就没再提,也带着我们玩了。”
行程单应该有的普吉岛免税店没去上,导游告诉周先生可以到曼谷免税店购物,而到旅行结束,去免税店“血拼”的行程也没兑现。
回忆整个行程,周先生总结,“全程就没按照合同去游玩,在沈阳报完团,到了泰国,感觉自己就被‘卖’给当地地接社了,当地地接社也相互‘对缝’,我们被推来推去的。”
旅行社:积极解决
昨日,记者联系上了周先生所报团的旅行社,对于周先生反映的情况,该旅行社表示相关负责人马女士已经接到投诉申请,“我们了解到由于天气和航班的问题,客人有两个景点没去上,一个是免税店,一个是岛,其实免税店我们已经给他换景点了,告诉他可以在当地的商场逛一逛,来回的车费回来我们报销。”
“客人的投诉我们都会积极解决,但客人想要退全款,这个是不可能达到的,因为就算我们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按照规定每人退1000元也是需要跟公司申请的。”
随后,这位负责人联系了另一位相关部门负责人,经过协商同意最大限度的退还周先生两人每人3000元团费。
“我们也希望能够对我们的工作多理解。”马女士表示。
律师说法:
要和旅行社签正式书面合同
辽宁长风律师事务所的马希图律师对此事发表观点,旅行者们应该提高自己的维权意识,旅客要和旅行社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
“在旅行当中,可以对行程项目进行比对,是不是按照合同的标准正常履行,如果没履行,旅行社就存在违约行为,这种违约行为要赔偿,要承担法律后果。”
马希图表示,在旅行中路线或行程发生改变时,双方要进行沟通协商,达成一致的话,也可以的。这种行为属于合同变更的范畴,但如果合同内容变更较大,旅客可向相关部门反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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