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还有什么东西能比
钻石更令女人无法拒绝?也许,除了爱情。但有时就是爱情也敌不过
钻石那璀璨的光芒啊。玛丽莲.梦露在影片《嫁给百万富翁》中不就这样唱过吗——“手上的一吻多么令人陶醉,可是只有
钻石才是女人最好的朋友。”
因此,男人必须原谅女人面对
钻石时的种种表现:瞳孔放大、心跳加快、呼吸急促(基本上和邂逅美女时男人的生理反应一样)……因为从那颗小小的,美仑美奂的,光彩夺目的石头里,她看见的,是自己一生的最美的梦。
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
钻石广告商们应该感谢上帝,无论现代女人已经炼成了何等刀枪不入的功夫,好在总有个命门是炼不到的,那就是她们的梦想,关于爱情和
钻石。
1477年,奥地利的马克西米连大公为了表示自己的爱情,第一次把一枚
钻戒套上了法国玛丽公主的纤纤玉指。他的这一举动开始了一个时代——女人从此深信,套在左手无名指上的
钻石可以通过爱情与心相连,永生不变!
都说男人把事业当作爱情,女人把爱情当作事业。所以,女人若能拥有一段
钻石般的婚姻,堪以证明其一生的胜利。男人总是难以理解:为什么女人总是坚持,她们必须用一枚
钻戒,而不是别的东西(比如便宜些的
黄金啊什么的),来证明自己的爱——而且克拉越大就越深!
除了
钻石,还有什么可以代表女人对爱情的要求?看看
钻石吧,它是那么经得起时光的考验,几乎是坚不可摧且永不变质;它是那么美丽,美得超越凡尘而近乎神话(古代的欧洲人深信,
钻石不是来自地底而是来自天上,是陨落在人世间的星星的碎片、诸神的眼泪);而且,它是那么纯粹,清澈透明,容不得半点杂质与瑕疵……还有什么东西能比它更像传说中的永恒不变的爱情?
钻石爱情原则
啊,差点忘了,同样重要(也许更加重要)的是,它还是那么昂贵——就算最后不能拥有永久美丽的爱情,有颗永久值钱的
钻石也是好的呀!
对于这个原则的运用,伊丽莎白.泰勒的实战经历堪称典范。1970年,她戴着李察.波顿送给她的69克拉的
钻石吊坠出席奥斯卡颁奖礼,一举攻占第二天全美国各大报纸的头版头条。
虽然这颗花了李察110万美元的
钻石并没有创造出一个持久的婚姻(可怜的李察,他与泰勒的两次婚姻似乎只是为了成就两颗
钻石的名气,第一次是“克鲁伯钻”,第二次是这颗“泰勒.波顿”),却毫不妨碍泰勒9年后将它卖出了280万美元的大价钱——并且,就此创造了一个
钻石女人的传奇。
是的,没有几个女人能像泰勒那样幸运,有理察那样的男人冒着风险两次送上
钻石,并且一次比一次名贵(因此也一次比一次损失惨重)。但我相信,如果要女人选择,90%以上的女人都想成为泰勒——就算没有天长地久的婚姻又有什么要紧?多少漂亮女人不也一样没有婚姻么?而且还没有
钻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