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制定于今年10月29日。通知说,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工业化进程加速,我国城镇化取得了巨大成就,城市数量 和规模都有了明显增长,原有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已难以适应城镇化发展等新形势要求。为更好地实施人口和城市分类管理,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现将城市规模 划分标准进行调整。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中,将城市划为5个层次7个档次。新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并增设了超大城市。
虽然原 有的城市划分标准落后,已成共识,但国务院的新颖的划分方式,还是出乎很多人的意外。“新标准划分更细,更科学”。竹立家说,之前,国家对城市划分为四个 层次,比较简单,而且随着人口流动的加剧,在多个城市人口骤增的情况下,原来的标准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要求,“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将严格限制特大 城市人口规模,但多大才算特大城市?假如定在100万,太低了。”竹立家说。以前按照旧标准,全国人口超100万的“特大城市”有140多个。
按照新标准,有专家认为,全国特大及超大城市只有16个左右。特大城市分别是武汉、南京、成都、沈阳、哈尔滨、杭州、西安、苏州、佛山、东莞等10个主城区人口在500万-1000万的特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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