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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生活

xiaoxiao9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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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7-08 15:37 显示全部


孩子犯错了,家长该如何惩罚
孩子在大人面前是绝对的弱势群体,就我个人而言是不赞成惩罚孩子的,因为孩子是非常明事理的,绝大部分时候不必用惩罚的方法就能达到教育效果。如果实在是万不得已要惩罚的话,请掌握以下几个原则:

1、 让孩子承受自然结果的惩罚,是最好的惩罚
        吃饭时间到了,孩子偏不吃饭,那就让他饿着好了,不等到下一顿吃饭时间,绝不给吃;晚上十点多了,孩子就是不睡觉,第二天起不来,上学迟到,那就乖乖接受老师批评吧。这就叫自然结果的惩罚,让孩子知道,凡事是有规律、有原则的,不遵守就会受到惩罚。
这个时侯,家长切忌心疼孩子,追着孩子喂饭,早上三番五次催孩子起床,向老师求情等等,这么做的结果是:孩子再也不好好吃饭、准点睡觉了,反正家长会管他,饿不着,也不会受老师处罚。
当然,承受自然结果的惩罚前提是要保证孩子的安全,比如孩子想上大马路上踢足球,那是绝对不可以的,那样的自然后果是家长和孩子不能承受的。

2、 惩罚不等于体罚
      “棍棒底下出孝子”曾经是多少中国父母的教子圣旨,体罚对于父母确实是最简单的方法,对于年幼的孩子,短时间内也可能是最有效的方法——孩子迫于家长的威严和皮肉之苦,只好暂时听从父母的。但是,心理学、教育学的最新研究证明:体罚对孩子有百害而无一利。童年经常遭受体罚的孩子,今后会表现出xxx倾向、爱撒谎、自卑、人际关系障碍,甚至反社会、违法犯罪等现象。这是值得家长们高度警醒的问题。

3、 就事论事,不翻旧账
        从受罚者的角度来讲,孩子最厌恶家长“翻旧账”,一事既出又将陈芝麻烂谷子翻出来。很多家长却不了解这个道理,训教孩子时总忘不了东拉西扯、横牵竖连,说出孩子的种种不是,甚至将孩子说得一无是处,直至忘记了本次训教的主题。孩子怎样想呢?反正自己没有一处是对的,以前取得的成绩、改正的缺点家长都看不到,自感自己天生是挨训该罚的料,对改错失去了信心,也就破罐破摔、我行我素,这样的教育效果可想而知。所以,家长训教惩罚孩子务必要一事一议,就事论事,切勿搞牵连、翻旧账。

4、 对事不对人,即使惩罚,也要让孩子感受到你的信任和爱
        孩子做错了一件事情,并不因此就说明孩子是个坏孩子,孩子还是好孩子。家长应该告诉孩子“我们知道你是个好孩子,你也想把事情做好,可是这件事情做得不对……”。相信家长们不是为了惩罚而惩罚,惩罚的目的在于帮助孩子改正错误,同时不可忽视要让孩子对自己有信心。惩罚并告诉孩子正确的做法,让孩子知道下次应该怎样做。鼓励孩子,真诚地告诉孩子“爸爸妈妈爱你,相信你能做好!”,能让孩子有好的自我感觉,对自己有信心!
5、 和孩子一起制定规则
        家长应和孩子协商制定一个奖惩规则,而不是命令孩子遵守家长单方面定的规则。孩子自己参与了制定规则的过程,有利于孩子自觉遵守。这样,孩子平日就会有所注意,从而减少犯错误的概率。当孩子犯错后,家长应注意调整自己的情绪,不要因一时冲动而随意惩罚孩子。若是孩子以后犯了同样的错误,也应该按规则进行和以前相同的惩罚,这样家长才能在孩子心中树立威信。

6、 执行规则要一致
        很多家长教育孩子时情绪化,心情好的时候孩子干什么都开心,心情不好的时候孩子干什么都看不顺眼,这种做法会使得孩子无所适从,不知道到底应该怎么做。规则既然制定出来了,就要有统一的执行尺度,该奖则奖,该罚则罚,所谓“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嘛。当然,随着孩子的成长和变化,规则也要跟着调整。

7、惩罚的“量刑”要适当
惩罚孩子的目的是为了孩子的良性转化,惩罚的“量刑”就必须合乎孩子的行为。惩罚过重容易引起孩子的对抗情绪,轻了又不足以使孩子引以为戒。因此惩罚孩子要以达到目的为原则,既不能轻描淡写,又不能小题大做滥用“刑罚”。大教育家洛克说:“儿童第一次应该受到惩罚的痛苦的时候,非等完全达到目的之后,不可中止;而且还要逐渐加重”,其中的道理耐人寻味。

8、惩罚要及时
    惩罚的效果部分来自条件反射,而条件反射在有条件刺激和无条件刺激的间隔时间越短则效果越好。所以家长一旦发现孩子犯错,只要情况许可就应立即予以相应的惩罚;如果当时的情境(如有客人在场或正在公共场所)不允许立即作出反应,事后则应及时地创造条件,尽可能让孩子回到与原来相似的情境中去,家长和孩子一起回顾和总结当时的言行,使他意识到当时的错误行为,并明确要求他改正。

9、指明“出路”不含糊
    惩罚孩子不能半途而废,应要求受罚的孩子作出具体的改错反应才能停止。家长要态度明确,跟孩子讲清楚他应该怎么做、达到什么要求或标准,否则有什么样的后果。如孩子有乱丢东西、不爱整理的习惯,家长在惩罚时就应该让其自己收拾好东西、整理好玩具;使其明白必须要做好,否则又要受罚。家长千万不能含糊其词甚至让孩子“自己去想”。家长不给出路,孩子改错旧没有目标,效果就不明显。

10、罚了又赏要不得
      家长教育孩子要相互配合,态度一致,赏罚分明。该奖时就要郑重其事甚至煞有介事地奖,让孩子真正体会到受奖的喜悦;该罚时也应态度明确、措施果断,让其知道自己错之所在。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孩子明辨是非、知错即改的品行。如果在对孩子实施惩罚之后,家长中的一方认为孩子受了委屈,随即又来安慰他,这将会使惩罚失去作用。实践证明:惩罚——奖励——惩罚的恶性循环会使孩子产生认知偏差,错误地将犯错和受奖联系起来,从而使惩罚归于失败。

11、最忌讳讽刺挖苦
家长惩罚孩子应力戒讽刺挖苦,更不能自恃“孩子是我生的、是我养的”而随意用恶毒的语言指责、谩骂孩子。实践证明,讽刺挖苦和恶语谩骂已超越了孩子的理智能够接受的范围,将会刺伤孩子的自尊心。因此,家长应该牢记惩罚孩子的目的是帮助他改正错误,决不是为了刺激孩子心灵中最敏感的角落——自尊心。有些家长在惩罚孩子语言不文明、满口脏话时,自己也“出口成脏”,这就使得训教效果大打折扣,甚至失去说服力。

12、点到为止莫唠叨
    有些家长训教孩子喜欢没完没了,而且还时不时地喝问孩子“我的话你听见了没有?”孩子慑于家长的威严,为了免受皮肉之苦,只能别无选择地说“听见了”,其实他可能什么都没听进去,甚至左耳听了右耳出,根本就没听。孩子之所以说知道了,只是顺着家长的意思,为了早点结束训斥。于是,当孩子下次再犯同样的错误时,家长便感到“痛心疾首”,随即说孩子“不把我的话当回事”,当成了“耳边风”,说孩子“不听话”。其实这是因为家长的唠叨太多了,令孩子分不清主次,不知道听哪一句为好;再者,经常性的唠叨多了,也会导致孩子 “失聪”,对家长的话产生教育心理学中的“0反应”,无动于衷,使训教失去效果。因此,家长在教育孩子时务必切记要改掉爱唠叨的毛病,凡事点到为止。

13、事后说理不可无
  家长和孩子之间存在着教与被教的关系,但教育孩子仍当以理服人。惩罚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因此,惩罚之后必须要及时与孩子说理,否则,孩子在忍受了惩罚之后将依然如故。所以,家长在惩罚孩子后要通过说理、剖析的方式使他明白为什么会受罚、知道犯错误的原因,讲清楚如果坚持犯错下去将有什么后果。惩罚只是一种劣性条件刺激,其效能是短时的,不能持久。受罚的孩子改正了错误并不等于他已明白事理,并不能保证他下次不会再犯。因此,让孩子明白自己受罚的原因才是根除错误的关键,说理是惩罚孩子之后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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