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青花瓷器的款识,多种多样, 瓷器鉴定在清代一朝是最为丰富多样。早期青花一般不书帝王年号款,偶见以宫廷或御花园中的斋堂落款,不带双圈,如“中和堂制”、“康熙辛亥中和堂制”(康熙十年)、“康熙壬子中和堂制”(康熙十一年)、“康熙癸丑中和堂制”(康熙十二年)等,中和堂是康熙皇帝在圆明园中的住所。康熙青花中期开始大量书写帝王年号款,均为楷书,主要是青花双罪状“大清康熙年制” 6 字款, 3 行 6 字。晚期青花既有 3 行 6 字,也有双行 6 字,后者往往不画双圈,“清”字右下的“月”字下现一横常竖写,还有少量的“大清年制”4字楷书款。这种4字款在颜色釉中也常看到,如黄釉碗和青釉瓷器盖碗等。康熙款总的风格是一般色泽稍浅淡,字体清晰,瘦长,端庄工整,清秀有力,熙字写法有“一撇三臣二笔已”之说,下半部的四点有直点和顺点两种,前者居多。字与字之间拉开距离比较大,上下不是很紧凑,顶天立地,时代特征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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