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上的主持人将产品形容得完美无缺,“忽悠”得电视前的观众们不由自主地拿起了电话,一些消费者因此掉进了“陷阱”。消委会向社会发消费警示,电视购物、网上购物时,一定要慎之又慎,验货后付款索票据。 信息含“水分” 电视网上购物易受骗 商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收到的商品与广告宣传不符、汇款后得不到商品、花钱买到的是“三无”产品……最近,各地消委会不断接到有关电视购物和网上购物的消费投诉,消费者在投诉中反映,通过电视购物广告或在网上商铺购买的商品与广告中宣传的商品质量有天壤之别。但消费者由于没有购物发票等相关证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手段的缺位,致使消费者无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南宁市一名消费者于今年5月中旬看了电视购物广告后购买一台价格为1037元的金至尊手机,该手机根本没有广告中宣传的78项功能,不具有300万像素,更不具备拍照功能,且在使用过程中也经常出现断线和自动关机。上林县一名消费者在“易趣购物网”上购买一台MP4,并将988元货款汇向商家指定的银行账户后,一直没有收到商品。 “实际发生的数量远远多于受理投诉数,因为有的投诉无法受理。”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说,有的消费者只有一个订货电话,没有销售方的其他任何信息,且大多是异地购物,导致消委会无法受理投诉,处理难度大。根据多起消费投诉分析,目前电视购物(包括网上商品交易)有一个共性:方便快捷,价格低廉,吸引众多消费者。但是,购物交易行业准入、监管制度不健全、不规范,购物演变为诈骗消费者的问题时有发生。其表现有:一是商家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一些商家对所售商品的质量、功能、产地等进行虚假、夸大宣传,设置消费陷阱,引诱消费者购买;二是有的经营者出售“三无”产品;三是售后服务无保障;四是网上购物演变为网上诈骗行为。一些虚假电视购物、网络销售商没有经营主体资格,收款后又不开具任何购货凭证。 电视和网上购物存在四大“猫腻” 消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调查发现,当前电视购物和网上购物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商家没有经营主体资格。网上商铺和电视购物的商家往往不具备主体经营资格。商家没有提供合法注册的企业名称、法人代表、经营地址等实体企业基本信息,消费者网上购物或电视购物一旦出现消费纠纷问题,既找不到“和尚”(经营者)也找不到“庙”(经营者地址),造成维权无门的现象。 侵权事实发生后消费者维权难。民法规定:谁主张谁举证。既消费者要首先提供被侵权的证据,才能获得法律上的支持,但是电视购物既网上店铺的商家没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其出售的商品无法提供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据,使消费者无法证明与销售商之间存在消费合同关系,一旦消费者遭遇侵权后,因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行政部门和消委会组织乃至司法机关也无法受理解决,致使消费者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夸大产品品质,混淆概念,误导、欺骗消费者。有的电视购物广告宣传的手机、手表、戒指、项链中镶有南非 钻石、含足金,实际上这些所谓的真钻大多是一些工业用钻,所谓的 黄金也是由成分为镍、铜等金属材质冒充。有些珠宝网站所谓的低价半价比商城优惠50%、0元换戒托 钻石要不得,不然贪小便宜吃大亏。 商家虚构名称地址中等虚假信息。消费者在电视购物广告中找不到销售单位的名称和地址,也无法从广告中判断经营者所在地,索要发票的要求也不能够得到满足。消费者得到所订购的商品时,大部分快递单据上没有发货公司的名称、地址或模糊这些信息。 消费者要理性消费先验货后付款 电视购物和网上购物消费的一个显著特征是银行汇款,异地交易,这种交易方式是在双方均不见面的情况下进行,因此存在交易对象不明确,交易商品无法验收的风险。消委会认为,由于目前法律法规和监管手段的缺位,当前电视购物和一些网上购物的交易安全和产品质量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爱迪尔珠宝商城提醒广大消费者慎重参与电视购物和网上购物并注意一下情况: 一、要用商品的真实价值衡量所要购买商品的价格(特别是珠宝钻戒这类物品),当两者的价格相差悬殊,请谨慎购买。 二、要科学理性消费,不要被虚假广告诱惑。消费者要养成科学消费、理性消费的好习惯,在选购商品时一定要货比三家,选择信用好,售后服务好的商家购买所需商品。 三、提倡消费者到当地有经营主体资格,诚信度高、售后服务好的商家购买自己所需商品。 四、要主动要求商家提供购货发票和相关凭据。消费者如果选定了商家,一定要求商家提供税务发票和相关凭据,并核准商店的名称与发票上所盖印章是否一致。 五、要“先验货后付款”。从今年7月份开始,全国邮政企业开始实施代投货物“先验货后付款”的规定,应允许消费者开箱验货,如果投递企业或投递人员拒绝开箱验货的,消费者可以拒绝签收并拒绝支付货款。爱迪尔珠宝商城推出全场货到付款,提供放心的购物环境。 六、要慎重拨打电视购物广告中留下的电话。在没有完全了解广告中经营者和拟购买商品的信息前,请不要轻易透露自己的联系电话、地址、身份证号码等私人信息,防止不法人员的利用和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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