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戴首饰,也没有多少首饰。但我很喜欢石头,各种各样的石头: 水晶,玛瑙,玉。但喜欢归喜欢,很少用得到它们:我手指肥大,戴上戒指会有丑人多作怪的嫌疑;项链吧,我又懒得天天取下来戴上去;手链是我喜欢带的,可惜我从高中时候起就戴上了一个粉色 水晶石,我把有弹性的绳子换成了死死的钓鱼线,从此七八年再未取下来过,也就妨碍了其他链子的侵犯。耳坠是我最爱的,也是我唯一时常更换的。因此绿色的玉,粉色的 水晶,白色的 珍珠,还有那种镶嵌水钻的耳钉是我身上时常发出自然清凉的石头。 但昨晚上,我忽然改变了主意。因为家里昨晚为我未来的嫂子买了各色首饰种种。出于女人的一种好奇心吧,我把它们一一佩戴在我身上,或许是夜光迷离,或许是珠光耀眼,反正我看着忽然 有种满足感。这就是女人之所以要佩戴首饰的作用吧。我就忽然看着自己手指也匀称了,脖子也细长了,全身也有女人味了!因为在那种光的映衬下,幼稚的成熟了,缺陷掩住了,或者说,不是掩住了,而是视线被骗了。 我忽然有点明白为什么大部分女人都愿意找这些东西来装饰自己了,不仅仅是因为心底的一种虚荣,更重要的是,这些东西本身就有一种查漏补缺的功能,它们都能够在适当的地方引开人们的视线,让观者忽略佩戴者的瑕疵,而只注意那璀璨的光芒。好像那些魅力非凡的人平常不怎么戴钻饰,或者就是因为她们已经拥有强大的精神光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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