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所有女子一样,不能脱俗地喜欢一切的小饰物,银饰的朴质素净, 水晶的晶莹剔透, 玉石的清亮温婉, 钻石的雍华璀燦,一一都能勾住我的眼光勾住我的心。 还记得,为着那份狂热的爱美之心,我的耳洞,竟是在那个懵懂年少时,缠着三娘求了又求,在耳垂上拧了些酒精算是消毒和麻醉,然后用锈花针生生地穿耳而成。整整一个春天,戴着一对廉价的塑料耳坠,反复化脓的疼痛却丝毫影响不了那份自以为美丽的心情,那对翠色的水滴状耳坠,青葱了长长一段生涩的岁月。 慢慢长大,再慢慢经历人事,开始知道,并不是所有美丽的东西都必须拥有,才少了那份燥动的心境。 很少戴饰物,每一样心爱的宝贝,最终会在你无知无觉中失落不见:或因头发的纠缠而失了耳钉,或因沐浴而断了项链,或因洗衣而滑脱了指环。而那些失去的,偏偏都是你精心挑选的最爱!所以,不想要那种痛与失落,开始选择不拥有。 然则遇到它,是偶然,在一家落寞转角的精品屋,做着转让前最后的营业。 它,没有一丝奢华,没有一丝伪饰,洁净地泊在海蓝色的天鹅绒布上,象薄寒浅冷的夜空里,缀着几点依稀的星光。 是一条银制的手链,五颗瘦瘦的心,以中间稍大依次向两侧渐小,每个心与心的交集处镶以无色的 水晶,简约而冷艳。 并不贵的价格,我光速地掏了钱买下,只为那一见钟情的倾心。愈来愈淡漠的我,很少会让某人某物在瞬间触动那坚裹于内心深处的柔软,但一旦有了,那份天性的痴便会暴发出来,从骨子里执拗的去喜爱。 它并不适合我,链子太长,而我的手腕,又太纤瘦。戴上去显得突兀而夸张,也许戴在脚裸上更贴妥一些吧?然而我,终究不是那种能在脚裸上戴饰物的女子,也不愿拆去一段而将其完整的设计破坏。 所以,一直没戴,只在偶尔的夜里,会拿出来把玩,看它在灯光下冷冷地变幻着色彩,让那份心情也随之一起变幻,然后再深藏。 在这个天气逐渐转暖的春天,突然想起那根深藏的手链,却遍寻不着。也许在那次搬厂搬宿舍,随很多不常用的物品一起被丢弃了,更也许,是因为藏得太深,在记忆都无法触及的角落里,所以被遗忘。 张小娴说:想念太过用力,便会忘却! 是的,有些人事,因为珍爱,或者因为不忍触怀,而深藏重锁,到最后,连自己都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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