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人所说的“检讨书”在古代皇帝的笔下就是“罪己诏”。其实,“罪己诏”是古代帝王反省罪己的御用文书。论其起源,当从禹、汤开始。此后,周成王、秦穆公、汉武帝、唐德宗、宋徽宗、清世祖,都曾经颁发过罪己诏。“罪己诏”大多是在阶级矛盾异常尖锐、国家处在危难之时颁发的,目的是消除民怨,笼络民心,虽然具有很大的欺骗性,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包含着帝王对自身过错和失败的反省和忏悔。因此,人们还是可以从中得到一点启示:“禹、汤罪己,其兴也勃焉:桀、纣罪人,其亡也忽焉。”但是,纵观中国数千年的帝王史,颁发“罪己诏”最多的荒地,当属明朝的末代皇帝明思宗朱由检,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崇祯皇帝。
崇祯皇帝朱由检,明光宗朱常洛的第五子,明熹宗朱由校的弟弟。天启七年,即公元1627年登基,改元崇祯,在为十七年。他是明朝第16世,也是最后一世皇帝。
朱由检即位时才十七岁,少年天子一登龙位,便雄心万丈,决心挽回大明王朝日渐风雨飘摇的颓势,因此他即位后便诛杀了罪大恶极的太监首领魏忠贤,为东林党人平反。但是,此时明朝党争激烈;加上连年天灾,赤地千里,颗粒无收,导致了明末农民起义军的爆发;关外满清的兴起,不断挤压中原。崇祯皇帝竭尽全力,节俭勤勉,兢兢业业,付出全部的精力,是明朝少有的勤政皇帝之一。然而他专横独断,刚愎自用,杀害抗清英雄袁崇焕,致使朝廷内部人人自危,最终众叛亲离;同时又横征暴敛,强行征收“辽饷”、“剿饷”、“练饷”等苛捐杂税。诸如此类种种原因,终于导致了明朝的灭亡。公元1644年,即崇祯十七年三月,李自成率农民军攻入北京,崇祯皇帝在紫禁城后的煤山上吊自杀,从而结束了他痛苦而忙碌的悲情人生。
一个励精图治、殚精竭虑的青年皇帝在短短的十七年主持朝政的日子里,接连颁布了六道罪己诏,向全天下的官员士绅、黎民百姓认错和谢罪,但是依旧没有挽救日渐沉沦的江山社稷,终于成为中国历史上最为勤政而同时又是最为孤独的亡国之君。在他结束痛苦而忙碌人生的时候,这位命运多舛的皇帝。依然没有忘记向全天下的黎民苍生颁发了他三十四年生命中的最后一次“罪己诏”。崇祯皇帝以身殉国之后,满清入关造成的持续战乱和社会动荡酿成了中国历史上空前绝后的人道主义大灾难,令后人每当观之读之,无不为生活在那个血雨腥风、风雨飘摇的明末战乱年代的芸芸众生所遭受的不幸与苦难嘘唏慨叹不已,“宁为盛世犬、莫为乱世人”,正是那个时代的真实生动的写照。
明末的亡国之君崇祯皇帝,在其一生中共先后六次向普天之下颁布了罪己诏,这对于一个天贵皇胄、君临天下的天子而言无疑是一件极其尴尬和汗颜的事情,尤其是对于崇祯这样一个刚愎自用、殚精竭虑、乾纲独断、励精图治的中兴之君而言更是一件十分艰难的事情。然而,他不仅作到了责备甚至是蒙羞自己的尴尬之举,而且还成为了中国历史上颁布罪己诏最多的皇帝之一,这的确令后人史家感到有些匪夷所思,从中折射出了明末的社会矛盾和治理危机已经演绎发展到了千钧一发、分崩离析之边缘的危急时刻,这些威胁巨大的社会危机和祸患痼疾的总爆发终于迫使十分顾及皇帝威仪的崇祯下定决心连续颁布“罪己诏”,以图缓解天怒人怨的社会矛盾,挽回人心,匡扶江山社稷于风雨飘摇、岌岌可危于既倒,其用心可谓极其良苦矣!但是,大明王朝的朝政并没有因为他连续的“罪己诏”有所改善和好转,最欧还是在关外满清八旗的铁蹄践踏和关内中原流民的武装起义的双重大压下彻底崩溃了。为什么崇祯皇帝连续地反省和罪己没有受到预想的效果呢?让我们循着这六次“罪己诏”的颁发的轨迹,去寻找其中的答案。
公元1635年,即崇祯八年秋天,明思宗朱由检第一次颁发“罪己诏”
崇祯皇帝一登基,农民起义军风起云涌。崇祯八年初月,在中原数省范围内流窜奔袭经年的陕西农民武装暴力团伙突然挥师南下,出其不意地一举攻克明朝中都凤阳,大明开国皇帝朱元璋的龙兴之地,掘朱元璋祖辈之明皇陵并焚毁之,熊熊大火和弥天烟雾持续了数日之久。随后,朝廷匆忙调集各省精兵八万余人在中原地区进行会剿。八月,洪承畴负责督剿西北,卢象升负责督剿东南,剿灭农民暴乱军之战事在全国范围内拉开帷幕。十月初,崇祯皇帝走出了令他的自尊十分难堪的一步,即第一次向全天下颁布“罪己诏”,向天下臣民首次承认朝廷的政策失误及天下局势的险恶。
诏曰:“朕以凉德,缵承大统,意与天下更新,用还祖宗之旧。不期倚任非人,遂致虏猖寇起。夫建州本属我夷,流氛原吾赤子。若使抚御得宜,何敢逆我颜行。以全盛之天下,文武之多人,无奈夸诈得人,实功罕觏,虏乃三入,寇则七年。师徒暴露,黎庶颠连。国帑匮绌而征调不已,闾阎凋攰而加派难停。中夜思惟,业已不胜愧愤。今年正月,复致上干皇陵。祖恫民仇,责实在朕。于是张兵措饷,勒限责成,伫望执讯歼渠,庶几上慰下对。又不期诸臣失算,再令溃决猖狂。甚至大军辱于小丑,兵民敢于无上。地方复遭蹂躏,生灵又罹汤火。痛心切齿,其何以堪!若不大加剿除,宇内何时休息!已再留多饷,今再调劲兵,立救元元,务在此举。惟是行间文武,主客士卒,劳苦饥寒,深切朕念,念其风餐露宿,朕不忍安卧深宫;念其饮冰食粗,朕不忍独享甘旨;念其披坚冒险,朕不忍独衣文绣。兹择十月三日避居武英殿,减膳撤乐,除典礼外,余以青衣从事,以示与我行间文武士卒甘苦相同之意,以寇平之日为止。文武官也各省察往过,淬励将来,上下交修,用回天意,总督总理,遍告行间,仰体朕心,共救民命。密约联络,合围大举,直捣中坚,力歼劲寇……。”
对于一向十分孤傲自负的崇祯皇帝而言,能下这样一份措辞深切自责的“罪己诏”,实属不得已之举。假如再联想到他即位之初的中兴之梦和踌躇满志,则更体会到崇祯亲自御笔撰写此诏书时的痛苦而矛盾的复杂心境溢于言表,可谓危局使然之,实出于亡羊补牢之忧患。
公元1637年,即崇祯十年,明思宗朱由检皇第二次颁发“罪己诏”
崇祯十年闰四月,北方大旱,中原大地、赤野千里、饿殍遍野、民不聊生,而地方官吏仍旧逼粮催科、盘剥百姓,多处地方亦然民怨沸腾、干柴烈火、一触即燃,面对这样的危局,崇祯帝头脑十分清醒,可是又无可奈,山高皇帝远,朝廷中枢对于基层吏治的腐败也是鞭长莫及、望洋兴叹尔!据《明季北略》记载,崇祯皇帝为此在久祈不雨时的“罪己诏”上痛切肺腑地说道:“张官设吏,原为治国安民。今出仕专为身谋,居官有同贸易。催钱粮先比火耗,完正额又欲羡余。甚至已经蠲免,亦悖旨私征;才议缮修,(辄)乘机自润。或召买不给价值,或驿路诡名轿抬。或差派则卖富殊贫,或理谳则以直为枉。阿堵违心,则敲朴任意。囊橐既富,则好慝可容。抚按之荐劾失真,要津之毁誉倒置。又如勋戚不知厌足,纵贪横了京畿。乡宦灭弃防维,肆侵凌于闾里。纳无赖为爪牙,受奸民之投献。不肖官吏,畏势而曲承。积恶衙蠹,生端而勾引。嗟此小民,谁能安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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