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中旬某日晚,南京市中山北路上的太平洋百货一楼一处珠宝首饰柜被盗,16枚 钻戒、11条 钻石项链被盗贼卷走。时年30岁的女窃贼得手欲逃离时,被高度警惕的商场保安逮个正着。昨天,该女贼被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8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大案虽然谢幕,但女贼一手策划、制造这起案件的内幕故事却鲜为人知。 打工女赌输钱后决意偷窃1981年4月出生的张金花是安徽省五河县人,几年前随丈夫一道来到南京打工谋生。去年11月上旬,在南瑞路一家麻将档做钟点工的张金花,看到别人赢钱心里痒痒的,于是自感牌技不错的她决心赌一把,岂料几个回合下来就输了近700元。张金花不敢向老公说实话,于是动起了歪脑筋。张金花曾在太平洋百货周边租房生活,喜欢进太平洋百货闲逛,对商场内的情况了如指掌,绞尽脑汁后,张金花决定去太平洋百货里面去偷珠宝首饰。她做了精心的策划和准备,其中许多灵感来自她欣赏过的电视侦探片。比如作案时间的选择、躲避监控拍摄、作案时防止声响等方面,她都考虑到了。 腰里别菜刀潜入商场偷珠宝自认为考虑周全后,张金花决定付诸行动。2011年11月14日晚9时许,张金花从上班的麻将档厨房拿了把菜刀别在后腰带上,并携带雨披前往太平洋百货。夹在人流中的张金花首先来到三楼,看离10点打烊还有些时光,她干脆跑进女厕所潜伏起来。在厕所呆了不到半小时,商场关门下班。稍后,张金花从厕所出来,为防止声响,她将皮鞋脱下藏于三楼员工茶水间夹缝中,就在她轻手轻脚下到二楼时,冷不防她还听出商场内有脚步声,于是又匆忙躲进二楼服装销售区的一个试衣间潜伏。 直到次日凌晨3时许,商场内一派寂静无声时,张金花才开始下手。张金花用雨披裹住头部,来到商场一楼一处珠宝柜前,并快速拿出菜刀撬柜台的锁,撬了一刻钟左右,柜台被张金花弄开了,于是她一口气将16枚 钻戒、11条 钻石项链悉数收入囊中,打算立马走人。让张金花没有算到的是,潜伏商场容易出门难。得逞后她上上下下找出口,可这才发现所有的出口均上了大锁,她出不去了。张金花一阵紧张,连鞋子也顾不上取,继续找能逃脱的出口。 所窃珠宝售价高达17万元,经鉴定价值仅6万多张金花重回一楼,当她鬼鬼祟祟地走到一楼茶水间,意欲找地方突围时,不料发出的响声被值守的保安听见,于是3名当班保安一起围了过来,堵住了惊惶失措的张金花。面对保安的询问,张金花称自己是商场的服务员,但又说不清具体在哪个柜台工作。保安见其穿着雨披、赤着双脚形迹可疑,当即报警。民警赶到后,让张金花脱下雨披,并让张金花掏出口袋中的赃物,于是,她窃得的首饰顿时暴露在民警和保安面前。失窃柜台老板赶到现场后,指认了张金花所窃的赃物均为他所有,并称这些 钻戒和 钻石项链均从正规渠道进货,每件物品都有相应证书,市场售价总计高达17万元上下。当天,张金花被刑事拘留,11月28日被批准逮捕。事后经物价部门鉴定,张金花所窃得的 钻戒、项链价值为63900元。 昨天,站在法庭上的张金花泪水横流,显得无比后悔。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张金花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并当庭表示认罪。其辩护人指出张金花系初犯、属犯罪未逐,归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判罚。最后陈述期间,张金花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讲述了犯罪动因,剖析了犯罪根源,称对不起丈夫、对不起孩子,后悔一时冲动铸成千古恨。法院认为,张金花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张金花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所窃赃物全部发还被害单位,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她所窃珠宝的鉴定价值,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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