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邓姓男子与妻同住娘家,今年五月某晚,摸入17岁小姨子房内对其 性侵得逞,事后却一直辩称自己走错房间,误把小姨子当妻子。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与妻同住娘家的邓姓男子,今年五月某晚,摸入17岁小姨子房内对其 性侵得逞,事后却一直辩称自己走错房间,误把小姨子当妻子,但检方认为邓住岳父母家4、5年,妻与小姨子一胖一瘦,怎可能弄错?22日,台检方将邓依法起诉。 30多岁的邓姓男子与妻结婚后,因为经济因素,一家四口都住在娘家,同住的除了邓的岳父母外,还有3个小姨子,今年5月8日,邓的岳父母回南部处理事情,邓见年龄最小才17岁的小姨子年幼可欺,便撑到妻子与另外两个小姨子睡着,关灯摸入小姨子的房间内。小姨子见歹徒是姐夫,先是吓到不敢动,又考虑到姐姐而不敢呼救,邓姓男子 性侵得逞,而被害人隔天一早赶紧逃到朋友家借住,不敢回去。 后来娘家得知此事,痛骂邓姓男子没有人性,邓坦承犯行,但辩称当晚灯光太暗、自己走错房间才会铸下大错,娘家人无法接受,于是赶紧报警处理。 据查,邓姓男子向检方表示,当晚屋里灯光太暗,自己走错房间,误把小姨子当妻子求欢,小姨子也没有呼救反抗,才会如此;不过邓妻说,他们一家四口睡同一房间,她身型也比妹妹胖,丈夫怎会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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