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十余家空壳公司,涉嫌利用6台POS机帮人套现1.35亿元。目前已有12名涉案者落网。 如果拿信用卡去透支现金,从取款第一天起就算利息,而如果拥有一台POS刷卡机,只要把信用卡往POS机上刷一下,利用虚假购物的方式套现,就有50多天的“免息消费”期。还有的持卡人已经透支了,到了还款期刚一还款,再利用POS机套现,这样可以循环透支。昨日,珠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对外发布,该队近日捣毁一个虚构十余家空壳公司、涉嫌利用6台POS机帮别人套现1.35亿元的特大非法经营犯罪团伙。截至发稿时,已有12名涉案者落网。 相关法律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信用卡诈骗最高将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案件 “喜刷刷”空手套现1.35亿元 据珠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二大队队长林锡猛介绍,今年年初,警方在珠海当地的一家网站和报纸分类广告中发现,有人以“喜刷刷”的名义刊播广告,声称可以帮人利用信用卡套现。 警方发现,“珠海市吉大信某车行”受钟文某、钟瑞某兄弟二人的控制,涉嫌利用POS机从事刷卡套现非法经营活动。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发现,在2007年12月至2010年3月,年龄分别为26岁、21岁的广东省梅州人钟文某、钟瑞某兄弟,招聘罗某等10余名员工,先后使用钟文某及员工的身份向工商部门注册成立了珠海市吉大信某车行、香洲恒某打印耗材批发部等12个空壳个体商户,再经这些商户的名义向银行、银联机构申领POS机。利用这些POS机,钟姓兄弟组织员工在珠海市区设立了3处窝点,采取虚构交易、虚开价格、返还现金的形式,为信用卡持卡人刷卡套现,截至案发,查证已为他人套现1.35亿元。 “赚钱”手段 “手续费”1.5%至3.5% 据介绍,信用卡套现业务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一些顾客需用钱,想利用信用卡透支,但如果拿信用卡去银行ATM机透支取现,要支付从当天起计算的利息和一些有关费用,而在POS机上刷卡消费,就有50来天的免息期,于是这些找上门的顾客向这里的员工报上个数,员工将其信用卡在POS机刷卡制造虚假消费,空壳“商户”钟氏兄弟然后先垫付现金给顾客,银行第二天把“消费”的资金转给钟氏兄弟控制的商户账户上。 另一种是顾客的信用卡已经透支,免息期到了不想还款,持卡人前脚将钱存入信用卡,后脚又来一次虚假消费,将等额的钱再用POS机刷出来,顾客信用卡因此恢复透支功能,这样就可以循环套现,而钟氏兄弟也可以反复收取佣金。 警方介绍,根据持卡人套现的金额大小,该团伙收取1.5%至3.5%的手续费。这伙人还具备一定的反侦查能力,例如:这个团伙的老板与员工分离,POS机采用移动的方式规避侦查,在账上的资金当天转走,并分散到多个私人账户。 提醒 持卡人将存在极大风险 因为信用卡用户刷卡消费有50多天的“免息消费”期,而利用POS机只收取中介费,套一万元也就一两百元。如果免息期到了不想还款,还可以前脚还后脚再次套现,这就相当于从银行获得无息贷款。这种空手套白狼看起来很美,持卡人这种刷卡套现行为仍有极大的风险。 表面上,持卡人通过套现获得了现金,减少了利息支出,但所套取的现金终究是要还款的,如果持卡人不能按时还款,就必须负担比透支利息还要高的逾期还款利息,而且可能造成不良信用记录,以后再向银行借贷资金会非常困难,甚至还要承担个人信用缺失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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