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会侠,一名普通的陕西农家妇女,在被警方带走“问话”20余小时后死亡。她的非正常死亡,让农家小院被悲伤气氛笼罩,也让亲属们走上一条漫长的“讨说法”之路。 近年来,涉案人在公安机关内非正常死亡事件频发,一次次考验着法治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也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建立一套具有可操作性的“非正常死亡防范机制”,迫在眉睫。 农妇之死 2009年12月11日9时许,陕西省三原县义和村村民王会侠家里来了三四个人。他们作了一番询问后,带走了王会侠和其丈夫张贵祥。 “来人穿的是便衣,开一辆白色面包车。”当时在家的王会侠的小儿子高哲回忆说,对方没说要去干什么,也没留下什么话,就把母亲带走了。高哲急忙跑到同村的二伯家,把事情告诉了伯母李侠。 李侠马上给弟媳王会侠打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直到第二天早上10点,还没有一点儿消息。”情急之下,李侠报了警,“当地派出所来了两位民警,询问了当时的情况并做了记录”。 12月12日16时左右,一辆警车开到王会侠家门口。李侠赶到时,几个人正在家里翻东西。“我问他们是干啥的,他们说是富平县公安局的。我又问,我弟媳被人带走,到现在没有音讯,是不是你们带走的?他们说是。” 李侠说,后来这几个人就一直问王会侠有没有心脏病,还到村里诊所再三询问王会侠有没有心脏病史。 直至当天19时30分,义和村村支书来到李侠家,“通知说王会侠在富平县公安局接受审讯期间死亡,要求家属第二天到公安局去”。 根据警方的说法,王会侠和张贵祥是因为涉嫌“销赃罪”被带走的。“因为王会侠是妇女,审讯时只在办公室问了一下,后来她说头晕,要上厕所,在去厕所的路上就晕倒在地,120赶到后送去医院,半小时后抢救无效死亡。死亡时间是12日下午两点半左右。” 死因之辩 王会侠的突然死亡,对其亲属无异于晴天霹雳,对王会侠死因心存疑虑的亲属要求查看尸体。 12月13日,在富平县医院太平间,亲属见到了王会侠的尸体。“手腕脚腕上有明显勒痕,双下肢有明显青伤和肿胀,背部和腰部有出血点,嘴上还有血印。”亲属们据此认为,王会侠的死与刑讯逼供有关。一场讨要“说法”的角力就此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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