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2名约十三四岁的少年因偷窃被店主抓获后,被反捆双手跪在人行道上,约20分钟后被警察带走。 无可辩驳,这两名少年确确实实是犯了错误,不管他们年纪多小,不管他们目的为何,不论他们用途怎样,不问自取的偷窃行为都是触犯法律,应该受到教育和惩罚的但是,面对2名十三四岁的孩子,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惩戒和教育方法,是否就能通过犯困双手、跪街示众这样带有侮辱性的方式来教育。
此次事件中的副食店老板,即便是遭受了损失,愤怒不能自已,且不说他只是一个没有任何司法权力的普通市民,即使是处理案件的警察也没有任何权利以如此侮辱性的方式来教育和惩罚这样2个十几岁的孩子。作为一个成年人,他也许已经是别人的祖父、父亲,或许他是别人的兄长,面对如此年纪的孩子,就算犯了再大的过错似乎也不能更不应该这样来处理和对待。
孩子之所以是孩子,就是因为他们还不懂事,他们还不能完全分辨是是非非,就因为他们会不知道自己在犯错,甚至是犯罪。我们眼中的恶劣,在孩子的眼中也许只是一时淘气。孩子的成长需要一个健康的环境,此次事件中2个孩子,经过这一捆、一跪,必定会在心理留下阴影,这个阴影很有可能就会对他们的成长和人生产生不良影响。
孩子错了,应该教育,但绝对应该以正确的方式和方法教育,惩罚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如果把恶意的惩罚当成是教育的目的,那么应该受惩罚、受教育的是谁,似乎就不必赘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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