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视台新闻中心记者:刚才有提到我们已经销毁了2.5万吨的问题奶粉,青海等地新发生的问题奶粉,据报道是来自于河北,这些奶粉是08年的问题奶粉还是新生产出来的?刚才提到卫生部和多部门联合执行《食品安全法》,具体销毁工作是由哪个部门执行,是不是已经落实到具体部门了?是不是食品安全整顿办在具体负责销毁这个事件?另外,关于食品安全标准,在新的食品安全标准里面没有提三聚氰胺的添加标准,是仍按以前的临时限量管理规定来执行的,我们三聚氰胺既然不是原料,也不是添加剂,为什么还有一个限量值? 陈锐:第一个问题在我刚才的回答里已经涉及到了。问题奶粉的清理整顿,08年清理过一次,2010年又开展了专项清理活动。按照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整顿的具体任务分解,各个监管部门都有具体职责。刚才你问的整顿办是不是负责清理销毁,整顿办的职责我简单给大家说一下,整顿办是一个协调机构,根据食品安全总体情况,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以后全国开展了为期两年的食品安全整顿行动,整顿行动有十几个部门参加,卫生部是其中的一个部门。 为了做好整顿工作,专门成立了一个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办公室,成员单位就是这十几个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整顿办公室主任是陈竺部长,副主任由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整顿办公室设在卫生部,它的主要职责是汇总有关方面的食品安全整顿情况,及时对外发布有关信息。另外,及时组织协调整顿工作当中有关的事项,比如涉及两个省或者几个部门的,这些协调工作由整顿办来做,所以整顿办不具体去清理销毁这些问题乳粉,问题乳粉的清理销毁由相应的监管部门来负责,比如在生产环节是由负责生产环节监管部门来负责具体组织,在流通环节就是由流通环节的监管部门来具体组织。目前的这个案件仍然在侦办过程当中,各个部门都在积极努力的工作,也有很多进展。全国整顿办将会及时发布案件查办的有关情况。 陈君石:关于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我记得2008年也是在这个会议室解答了这个问题,具体的数字是,在婴幼儿配方奶粉里面规定的限量值是每公斤1毫克,其他的乳制品和其它食品是每公斤2.5毫克。规定临时管理限量值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区别哪一种的情况是人为的、违法添加的三聚氰胺,而哪些情况是虽然检出了三聚氰胺,但是很可能是由于环境当中的本底造成的,因为在检查手段如此发达的今天,你说在食品当中任何一个样品都不能检出三聚氰胺这是不可能的,我们知道包装材料当中有迁移,某些农药的、代谢物有可能有残留,各个国家都有同样的情况,所以环境当中有可能很少量三聚氰胺进入食品。如何来区别这些正常的低量的对健康没有影响的残留和有意添加的、犯法的、有可能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的,临时管理限量就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到目前为止这还是临时的,不是永久的。 邓海华:当时卫生部等5个部门共同发布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公告的时候,开宗明义第一句话,三聚氰胺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禁止人为添加到食品中,对于人为添加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我们不要把这个跟标准混同起来。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转贴
暄116 最后编辑于 2010-07-14 07: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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