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者姜先生购买了一块 和田玉籽料原石,在付给卖家50万元的定金之后,他觉得此 玉石有造假的痕迹, 玉石怀疑自己买的和田玉籽料是假的,而将卖家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双方达成的买卖合成,并且要求卖家返还双倍定金100万元。 姜先生是一位 玉石爱好者,经人介绍结识了自称做珠宝生意的臧某。对方向姜先生推荐了一块重达60公斤的和田玉籽料原石,且保证原石产于新疆和田地区得天然 玉石。 最后姜先生与臧某约定交易价格为200万元,首先姜先生预付定金50万元。而且臧某同意姜先生自带 玉石业内专家到臧某处鉴定和验收该籽料。 之后,姜先生反复仔细打量这块籽料,看其表皮过于均匀,不够自然,觉得有可能造假。于是要求臧某提交原石鉴定报告和原产地证明等资料但被拒绝。姜先生认为,臧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因此将臧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达成的 新疆和田玉籽料买卖合同,并要求臧某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双倍返还定金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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