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吹散眉间的密云 似乎没有什么准备,秋天一下子就到了,我只顾往身上猛加衣服,并未注意周遭的变化,直到那一日王小冕对我说,我们不合适。大约过了几十秒种,他又加了句,你看哪,秋天都到了。 我一直怔在那里,思考为什么王小冕要对我说这样的两句话。 我们的爱情是在草长莺飞的春晖里开始的,那个时候,我正因天气渐热减去了小袄和毛衣,还大方地挽起春衫的袖子露出雪白的一段小臂来,在阳光下把手递给笑得花儿一样的王小冕,一起走过小鹿乱撞的春天和酷热难当的夏季。 不合适,怎么我从未觉得。秋天来了,我们的感情便若寒蝉一般曾经一路高歌而今却因敌不过秋日的萧飒冷洌而缄默了么? 你看哪,秋天都来了。这句话让我恨透了秋天。曾经在我的文字里,秋天都是最优美的季节,我常用最华美的词来形容它,而今我只字不愿再施舍于秋了。 我把自己裹在长袖衫里再加上一件外套,头发全束起来,不让秋风捕捉到我丝毫挫败的气息;我在落叶缤纷的大路上大声和王小冕打招呼,冷眼窥见他身侧的女孩身子猛地一颤;我在自习室的角落里轻声唱歌,全是落寞自傲又自卑的王菲,那凄婉的歌声赶跑了周围所有的人;我发电子邮件给初中时曾暗恋三年的男生,说出了埋藏多年的心事,末了告诉他,我现在生活得很好,只是成都的秋天特别讨厌。 他遥遥的问候传来,我因那份依然真实的友谊而感动。他在邮件里那样赞美我,毫不吝啬地历数我当年的优秀,聪颖,坚强,甚至用了“卓尔不群”来形容我。我释然莞尔,曾惶恐地猜想在他心中留下的印象何等的坏,没想到竟出奇地好。我想起了当年的往事,那些青涩而又无比纯真的芳华,弥漫着醉人的香气,浮光掠影般闪过我的脑海,记忆的深处原来是心灵的暗处。我从记忆里窥到自己的内心:怯懦和自负原来竟一直为外表的坚强所伪装。可我是不羁的,我寻找自我价值的信念那样容易地把自己推向另一个光明的出口。 王小冕曾对我说,尽管你那样执著,世界也不会因你而改变,未来总是计划不来的。当时来不及揣测他认真的表情里藏着什么秘密,只率性地以雄辩驳击他的话,我的长篇大论仅换来他的一声叹息,幽幽的。 渐觉一叶惊秋,残蝉噪晚,素商时序。 回完最后一封邮件,我的心终于平静,多了一份从容和淡定,仿若重生。那曾经“眉间心上,无计相回避”的愁怨早已烟消云散,因为我想明白,回避本就是一个错误,勇敢直视,方是解药。 我想起曾经和王小冕一起的片段。我逼他陪我吃辛辣的火锅,拉他看恐怖电影,让他背唐诗宋词,要他唱王菲的歌,而忘了他只爱喝清淡的排骨汤,喜欢看美国大片,热衷于程序算法,总是吼黄家驹的摇滚。其实这并不能说明什么,除了兴趣爱好迥异之外,而这些都可以与爱情无关,重要的是我没有看到他的容忍渐渐化为苦恼,我没有在他乞求说可不可以不要的时候妥协一次,所以爱无法包容的距离慢慢横生。这便是我太过强硬的悲哀结局吧,我郁郁地想。 人总是这样,等一直以为理所当然的东西忽然间转过身来嘲笑你愚蠢的时候,才于是顿悟。我惨然悟出,原来人生的意义莫在于“珍惜”二字,珍惜机缘,际遇,爱和拥有的一切。懂得珍惜才懂得呵护和争取,而不致整日患得患失。已失去的,珍惜残存的美好记忆,欲求得的,仍须不懈努力。 所幸的是我曾经“卓尔不群”的优秀依然还在,跌落在凉秋十字路口的我,拾起了被我遗弃在角落里的理想,迎着瑟瑟秋风坚定地走下去,眉间的密云早已被吹散,绽开一朵如花的笑靥。 总是当时携手处,游遍芳丛。 我想我依然可以在落叶缤纷的大路上大声地和王小冕打招呼,只是要再伸出手和他身边的依人小鸟握一握,对她说,你看哪,秋天都来了,要珍惜哦。
菲常宝 最后编辑于 2009-05-15 17:51:15
|